韩国宪法法院确定韩日政府签署的《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不属于违宪审查范围,这是宪法法院时隔3年零9个月对此案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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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联社报道,宪法法院27日作出上述决定,并表示这是一项政治协议,围绕协议的相关评价也属于政治范畴,并非违宪审查范围。
2015年12月28日,韩日政府达成《韩日慰安妇问题协议》。根据协议,日本政府一次性对韩国政府设立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出资10亿日元用以向受害者发放抚慰金。之后于2016年3月,29名慰安妇受害者和12名遗属通过"民主社会律师会"就该协议是否违宪问题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