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29日对前总统李明博涉嫌贪污受贿案终审宣判,维持二审判决结果,判处李明博有期徒刑17年有期徒刑,罚款1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711万元),追缴57.8亿韩元。
资料图。【图片=纽斯频】 |
当天李明博未出庭,保释在家的他将面临再次被收监。最高法院驳回了李明博方面的上诉和检方的抗诉,称二审关于贪污和受贿事实关系的认定并无不妥。由此,大法院认定李明博实际掌控涉案的汽车零部件公司DAS。
同时,最高法院还驳回李明博不服二审法院取消其被保释资格的上诉。法院就二审法院取消被保释资格指出,即使上诉也无法停止执行效力。至此,于今年2月获释的李明博再被收监。
韩国检方曾于2018年4月以贪污受贿、滥用职权、逃税等16项罪名起诉李明博。同年10月,涉嫌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李明博获刑15年有期徒刑,被处罚金1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711万元)。他与检方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19年3月6日,韩国法院批准保释申请,李明博在被拘禁近一年后获准保释回家。今年2月19日,李明博涉嫌贪污受贿案二审宣判,获刑17年,被罚款13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7711万元),追缴约57.8亿韩元。并撤销其保释令,当庭逮捕;但6天后暂时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