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女团KARA成员具荷拉虽离世,但围绕她家人的财产继承纷争仍在继续。具荷拉哥哥律师发表立场,要求其母亲放弃财产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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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荷拉哥哥代理律师12日发文称,在谈法律制度前,从人伦和普遍正义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具荷拉母亲与其强调继承财产,不如对具荷拉的离世表示哀悼并放弃财产继承,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具荷拉哥哥不久前向光州家庭法院提起与母亲宋某的财产分割诉讼。宋某主张自己为直系长辈,应继承具荷拉50%的财产。而具荷拉父亲将继承的财产转让给哥哥,并称宋某在孩子们小时便离开家庭,因此无权继承财产。
该律师补充道,宋某从具荷拉9岁时离开家庭,20余年没有联络。这期间,具荷拉的哥哥和其他家庭成员顶替母亲的角色。具荷拉能在娱乐圈出道,也正是因为家人的照顾。具荷拉生前曾谈到对离开自己的亲生母亲的愤怒、遗憾和空虚,给她精神上带来负面影响。
据具荷拉哥哥和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在处理具荷拉死后财产问题期间,宋某的辩护律师突然出现,索要具荷拉持有房产一半的出售款。
代理律师表示,具荷拉哥哥对从未尽到母亲责任的宋某突然索要财产一事倍感冲击,最终决定提起针对宋某的财产分割诉讼。
目前,让宋某无法继承财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中的贡献度制度和继承失格制度。
律师表示,贡献度制度指《民法》中对继承人在被继承财产的维持与增加、对被继承人的赡养方面作出贡献大小进行附加评估、考虑的做法;但继承失格制度仅限于杀害家人或伪造遗嘱等,所以对父母长时间抛弃子女的情况是否属于失格存在疑问。
另外,具荷拉于2008年出道,去年11月自杀,年仅2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