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就当地环保团体和市民因空气污染向韩国和中国政府索赔案进行判决,原告败诉。
资料图。【图片=纽斯频】 |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1日作出上述判决,法院驳回原告向韩国和中国政府提起的诉讼。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无正当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据的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拒绝审理而予以驳回的诉讼行为。
2017年5月,由91人组成的韩国原告团体将中韩两国政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环境污染损失。环境财团代表崔冽和前农林部长官金成勋等将两国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每人300万韩元,共2.6499亿韩元损失。